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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韩玉山与定兴县房地产公司房产纠纷一案的函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10:53:57  浏览:857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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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韩玉山与定兴县房地产公司房产纠纷一案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韩玉山与定兴县房地产公司房产纠纷一案的函

1989年11月24日,最高法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冀法(民)[1989]126号关于韩玉山与定兴县房地产公司房产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该案当事人之间的房屋产权纠纷属于土改中遗留的落实政策问题,定兴县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和县政府既已行文确认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原告对该处理不服,根据我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之规定,应告知其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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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推荐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食药监办许函[2010]3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充分发挥专家在化妆品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做好化妆品监管工作,经研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组建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化妆品监管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政策建议,承担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重大化妆品安全事件提供技术咨询意见。现将专家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科学和全面覆盖相关学科的原则进行遴选。

  二、遴选范围
  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化妆品检验机构、药品检验机构等单位,涉及化妆品安全、功能、检验检测等相关领域的专家。

  三、推荐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作风正派、科学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二)掌握化妆品及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三)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
  (四)具有相应专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五)在原料、生产工艺、毒理、化妆品配方、皮肤科学、化学等相关专业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业务水平,在相应专业岗位工作20年以上;
  (六)年龄在70岁以下(院士除外),身体健康;
  (七)积极参加委员会活动,具有敬业精神,工作主动,能够承担并完成委员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八)本人未在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任何职务。

  四、推荐方式
  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和专家均可按照上述有关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并通过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后,统一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同时提交推荐表电子文档。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推荐情况统一组织遴选。
  联系人:曹蕊
  联系电话:010-88330452
  传真:010-88373527
  电子邮箱:caorui@sda.gov.cn


  附件: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http://www.sda.gov.cn/syjbxh10348/syjbxh10348.rar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部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药管安[2000]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现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OOO年二月二十二日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医疗需
要,方便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设有病床具备进行手术或一定医疗技术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
神药品(以下简称精神药品)应向当地县(含县)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报“麻
醉药品、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附件一,以下简称“申请表”),经上一级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审核批准发给“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附件二,以下简称“印鉴卡”)。“申
请表”一式二份,由申请单位所在地县(含县)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上一级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各留存一份。“印鉴卡”一式二份,应批复给申请的医疗机构。另一份抄送麻醉药品经
营单位备案,医疗机构凭“印鉴卡”购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

第三条 医疗机构购买麻醉药品实行按剂型分类管理制度。即医疗机构购买麻醉药品注
射液实行“计划”制管理,购买麻醉药品其它剂型实行“备案”制管理。
医疗机构购买精神药品实行“备案”制管理。

第四条 医疗机构购买麻醉药品注射剂应于每年10月底之前将下一年度的购用计划表
(附件三,以下简称“计划表”),报县(含县)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到
辖区内或指定的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购买。

第五条 县(含县)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须于每年1月底之前将辖区内批准的医疗机
构麻醉药品注射剂年度购用计划通知各医疗单位,同时抄送麻醉药品经营单位。
医疗机构因医疗需要追加或减少年度麻醉药品注射剂购用计划时,应在当年5月底前报
所在地县(含县)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购用。

第六条 医疗机构于每年1月底之前应将上一年度购买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品名、规
格、数量报县(含县)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纳入麻醉药品供应渠道的新品种及时通知麻醉药品
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应将新品种及时补充于“印鉴卡”中。
除另有规定外;医疗机构凭“印鉴卡”购买麻醉药品新品种。

第八条 凡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可以供应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机构一律不得自行
配制,确因医疗需要,进行稀释或以之作为原料配制其它制剂的,须报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

第九条 医疗机构必须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购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所购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一律不得擅自调剂给其他单位。凡私自调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法处罚,构成
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各医疗机构使用的“申请表”、“印鉴卡”、“计划表”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
一制订,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解放军、武警部队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供应办法分别由解放军总后
卫生部、武警总部卫生部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附件一: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号码
床位数
有麻醉药品处
方权医生总数

医疗机构
负责人签字

药剂科
主任签字
邮政编码
日门诊量
医疗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编号: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









XXX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制

机构名称
地址
病床数 日门诊量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医疗机构负责人 姓名 负责医生 姓名 负责药剂人员 姓名
印鉴及签字 印鉴及签字 印鉴及签字
负责药剂人员  年  月毕业于  现职称
采购员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
医疗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审批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年  月  日

变 更 记 录

变 更 项 目 变 更 后 内 容 变 更 日 期














购 用 情 况 记 录

编号 药品名称 规格 单位 申购 核售 支出 结存














日期 采购人 销售人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及有关供应品种目录


阿片粉 5克 瓶
阿片片 50毫克 10片*2板 盒
阿片酊 10% 100毫升 瓶
阿桔片 30毫克 10片*2板 盒
盐酸吗啡粉 l克 瓶
盐酸吗啡针 10毫克 10*1毫升 盒
盐酸吗啡片 5毫克 10片*2板 盒
硫酸吗啡片 10毫克 10片*2板 盒
硫酸吗啡片 20毫克 10片*2板 盒
硫酸吗啡片 30毫克 10片*2板 盒
硫酸吗啡控释片(美施康定片) 10毫克 10片*1板 盒
硫酸吗啡控释片(美施康定片) 30毫克 10片*1板 盒
硫酸吗啡控释片(美施康定片) 60毫克 30片*2板 盒
盐酸吗啡控释片(美菲康片) 10毫克 10片*1板 盒
盐酸吗啡控释片(美菲康片) 30毫克 10片*1板 盒
盐酸吗啡阿托品针 10毫克 10*1毫升 盒
盐酸乙基吗啡粉 1克 瓶
磷酸可待因粉 1克 瓶
磷酸可待因针 15毫克 10*1毫升 盒
磷酸可待因糖浆 0.5% 100毫升 瓶
磷酸可待因片 15毫克 10*2板 盒
磷酸可待因片 30毫克 10*2板 盒
磷酸可待因缓释片(尼柯康片) 45毫克 10片*1板 盒
酒石酸二氢可待因控释片(双克因) 60毫克 10片*1板 盒
盐酸可卡因粉 1克 瓶
福尔可定片 5毫克 30片*1板 盒
枸橼酸芬太尼针 0.1毫克 10*2毫升 盒
度冷丁针 50毫克 5*1毫升 盒
度冷丁针 11毫克 10*2毫升 盒
度冷丁片 25毫克 10片*2板 盒
度冷丁片 50毫克 10片*2板 盒
芬太尼透皮贴剂(多瑞吉) 2.5毫克 1*5贴 盒
芬太尼透皮贴剂(多瑞吉) 5毫克 1*5贴 盒
盐酸二氢埃托啡片 20微克 10片*1板 盒
盐酸美沙酮片 2.5毫克 6片*1板 盒
盐酸美沙酮片 5毫克 6片*1板 盒
盐酸美沙酮片 10毫克 6片*1板 盒
强痛定针 11毫克 10*2毫升 盒
强痛定片 30毫克 10片*2板 盒
安钠咖粉 300克 听
安钠咖针 0.5克 10*2毫升 盒
安钠咖片 0.3克 12片*2板 盒
咖啡因粉 300克 听
复方樟脑酊 500毫升 瓶
速可眠胶囊 0.1克 10'S*1板 盒
利他林片 0.01克 10片*2板 盒
利他林针 0.02克 (粉针) 盒
盐酸丁丙诺啡针 0.15毫克 10*1毫升 盒
盐酸丁丙诺啡针 0.3毫克 10*1毫升 盒
盐酸丁丙诺啡片 0.2毫克 10片*2板 盒
盐酸丁丙诺啡片 0.4毫克 10片*2板 盒
盐酸丁丙诺啡片(沙菲片) 0.2毫克 10片*2板 盒
盐酸丁丙诺啡片(沙菲片) 0.4毫克 10片*2板 盒
盐酸丁丙诺啡片(舒美奋) 0.2毫克 10片*2板 盒
盐酸丁丙诺啡片(舒美奋) 0.4毫克 10片*2板 盒
麻黄素粉 50克 瓶
麻黄素粉 100克 瓶